|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、北京银行、招商银行、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兴业银行、中信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信贷资金被挪用遭到重罚。
在楼市与股市火爆中推波助澜的违规信贷资金正成为监管部门“通缉”的对象。
中国银监会昨日宣布,银监会决定对交通银行北京分行、北京银行,以及招商银行、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、兴业银行、中信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等6家银行驻上海部分分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。上述银行均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或证券市场,银监会给予了罚款、暂停部分业务和拟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的处罚。
信贷资金调查:
被违规挪用于楼市股市
银监会表示,年初以来,银监会根据发现的线索,对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短期贷款使用情况和中国海运(集团)公司将银行贷款资金用于申购新股的情况进行调查。
调查结果显示,2001年以来,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建设核电站为由,累计从交通银行、北京银行等商业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共计51笔金额23.66亿元。经查,在全部贷款中,有87.32%的银行(约20.56亿元)信贷资金被企业挪用,其中6.12亿元被划入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有关联关系的房地产企业,1.32亿元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和其他方面。
2006年6月以来,招商银行上海东大名支行等6家银行向中国海运(集团)公司发放27亿元流动资金贷款。经调查,这笔贷款中至少24亿元被中国海运(集团)公司直接或间接划至证券经营机构用于申购新股。 |